传媒学院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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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暂行办法

2021616日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高课堂出勤率和教学质量,营造良好教风学风,根据《潍坊学院关于进一步强化课堂教学工作的意见》《潍坊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试行)》《潍坊学院学生考勤办法(试行)》《潍坊学院教学事故分类及认定标准》《潍坊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职责

1. 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是课堂秩序和教学质量的责任人,应随时关注学生的出勤和上课表现,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课堂教学秩序。对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及时给予指正和批评教育。

2.教师应于与负责考勤的学生对接。课前做好相关的上课准备工作,带齐基本教学资料(课本、教案、讲稿、教学进度表),按时到室到位,与负责考勤的学生进行信息对接,及时了解学生的出勤和请假情况。不得迟到或提前下课,更不得自行调(停)课。

3.教师要在考勤表上签字确认。每一次上课前,任课教师要在考勤表上签字确认。对因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1/3或认为有不符合考试条件情况的学生,任课教师应在该门课程最后一次上课时当堂宣布取消其参加该门课程期末考试的资格,并说明理由。在该门课程上课结束后、考试之前,书面告知教务处,取消其对该门课程任课教师的评教资格。

4.课堂教学管理要与任课教师的师德考核挂钩。对不履行签字确认或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经发现,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二、辅导员职责

1. 辅导员要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引导督促学生到课听课,严格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对经常缺课的学生除批评教育外,还应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和沟通。

2.辅导员应积极协助任课教师进行课堂秩序管理,定期到教室检查学生上课出勤情况,保持和任课教师的沟通。对反馈的出勤信息,及时进行核对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

3. 辅导员毎周将当周学生考勤情况,报学院领导班子。

对旷课时数达4 学时的学生,应及时予以警示,提醒。对缺勤次数达到学校处分规定相应的最高课时数者,应及时提报学院研究,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4.辅导员要对分管年级学生的出勤率负责,并与年度工作考核挂钩。对不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或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影响者,一经发现,依规依纪追责问责。

三、考勤班干部职责

1、负责考勤的学生班干部或课程组长,应认真履行考勤职责,并及时让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对旷课人员情况及时向辅导员进行汇报。

2、负责考勤的学生班干部或课程组长,要敢于负责,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不徇私情。对考勤不负责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调换。

四、学生职责

1.学生应根据校规校纪的要求按时上下课和参加教学活动,上课时要保持肃静,专心听讲,不得随意谈笑、走动、吸烟、接听或拨打电话、吃零食,不看与课程无关的报刊杂志,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2.学生因病、事 请假,需写请假条,并出具相关证明,由辅导员或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报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方为有效,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必须如实签到,如果发现考勤作弊,取消本门课程考勤成绩。

五、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实施。